我读了明代作家吴承恩的《西�寮恰罚�受益匪浅。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。他有七十二般变,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,普使一支可长可短可粗可细威力无穷的金箍棒,尤其令人羡慕的是他有一双火眼金睛,识别妖魔鬼怪,易如反掌。孙悟空的本领大得很呐!
在《三打白骨精》里,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发挥到淋漓尽致。为吃唐僧肉长生不老,白骨精千方百计并迷惑唐僧:第一次变成月貌花容的“女儿”,径奔唐僧;第二次变成年满八旬的“老妇人”一步一声地哭着走来;第三次变成一个白发苍髯的“老公公”路都走不动了还念经。三般变化,加上花言巧语,哄得唐僧善恶不分赏罚不明,那猪八戒更是神魂颠倒丑态百出,却难瞒孙悟空的火眼金睛,终于“棍起处,打倒妖魔”“断了灵光”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,观察事物,一定要透过现象看本质,而不要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。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并不是天生的,而是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炼出来的。我们想要拥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,也必须得在现实生活这座大熔炉磨炼自己,家事国事天下事,事事关心,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,立于不败之地。